確認已有的安全措施,需要依據背景建立階段輸出的三個報告,即《信息系統的描述報告》、《信息系統的分析報息告》和《信系統的安全要求報告》,來確認已有的安全措施,包括技術層面(物理平臺、系統平臺、網絡平臺和應用平臺)的安全功能、組織層面(組織結構、崗位和人員)的安全......
設備、信息或軟件在授權之前不應帶出組織限定的安全邊界或場所。如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必須外帶設備,要設置設備移動的時間限制,并在返還時執行符合性核查;設備外帶和返回時需要作相應記錄以備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