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不建議1級流程文件化,比如“5.0 管理顧客服務”,這更多的是一種流程大類的名稱而已,寫一個大而全的“客戶服務流程”意義不大。
二、三級流程一般可以文件化。但有時候不需要每一個流程都文件化。比如某公司“5.2 管理顧客服務”并沒建立流程,但“5.2.1 管理顧客意見與要求”建立了一個“客戶問題處理流程”,“5.2.2 管理客戶投訴”建立了一個“客戶投訴管理”;再比如某公司“5.3 售后安裝與維修服務”直接分拆為兩個流程“售后安裝流程”“售后維保服務流程”,當然如果貴公司屬于分銷性企業,也許沒有維修服務而是直接由廠家處理,所以就建立一個“售后安裝服務流程”即可;而有的公司因為客戶滿意度方面的工作成熟度不夠高,也許“5.4 衡量評估顧客滿意度”就建立一個“客戶滿意度管理流程”,其他5. 4.1和5.4.2與5.4.3就沒有建流程;而對于“5.5 客服人員管理”可能由于工作成熟度不高就沒有建立一個流程,雖然對內部客服人員的服務質量也進行評估但統一隸屬于另外一個l級流程人力資源管理流程中。
4級描述我們一般不建議文件化,因為基本都是一些組成流程的活動。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因為有些公司的流程分級后,個別l級流程的某2級流程可能會分拆到5級甚至6級,這個時候其4級也是流程,必要時可以考慮文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