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審核計劃
2018-04-16 11:08:34 | 來源:中培企業IT培訓網
3.5.6監督審核計劃
監督審核計劃需注意:
(1)審核應覆蓋所有的要素,但并不要求覆蓋所有要素的主控部門和過程。可在相關部門獲取證據,如IS()/IEC 27001: 2005中的4.1、5、6、7等;
(2)監督審核每次不必覆蓋所有的部門、區域、活動,但必須在證書有效期內覆蓋所有的部門、活動、區域;
(3)每次監督審核必檢查的部門/崗位:管理者代表、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策劃部門(包括證書和標志的使用管理部門)、信息安全管理部門(如有)、計算機房、網絡設施操作崗位、物理及環境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必要時信息安全涉及的使用部門和分包方場所;
(4)再認證可以取代/擴展一次定期監督審核;
(5)多場所抽樣:
a)考慮的風險、抽樣方法同第二階段;
b)抽樣量:
低信息安全風險行業的樣本量y≥0.6v,上入成整數;
高信息安全風險行業的樣本量y≥o.9 v,上人成整數; 總部在每次審核時都應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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