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保護實施流程之備案
2018-04-11 16:21:08 | 來源:中培企業IT培訓網
2.備案
備案工作依據
根據2007年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發布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工作實施細則》,在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對于擬定二級(含二級)以上的定級對象應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即地級以上)公安機關網絡警察部門提交《等級保護定級報告》和《等級保護備案表》,一式兩份。對于定為一級的定級對象不需要備案。 備案表填寫要求
其中備案表模板由公安部統一公布。一般包括四張子表:
表一單位基本情況(每單位一份)
表二信息系統情況(每個系統一份)
表三信息系統定級情況(每個系統一份)
表四第三級以上信息系統提交材料情況(每個三級以上系統一份,如果沒有不需要提交)
出具備案證明
公安機關收到《定級報告》和《備案表》后進行審核,如果審核合格將出具《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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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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