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評估之漏洞評估的概念三
1990年,Longstaff-人認為漏洞是指系統中存在的任何不足或缺陷。在計算機安全中, 漏洞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方面,漏洞是指自動化系統安全過程、管理控制以及內部控制等中的缺陷,它能夠被威脅利用,從而獲得對信息的非授權訪問或者破壞關鍵數據處理;另一方面,漏洞是指在物理層、組織管理、軟件程序或人員管理方面的缺陷,它能夠被利用而導致對系統的損害。
1999年,ISO/IEC15408對漏洞給出的定義是:漏洞是存在于評估對象(TOE)中的,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可能違反安全功能要求的弱點。2003年美國發布的信息系統安全詞匯表( NSTISSI N0.4009)給出的定義認為漏洞是指可被利用的信息系統、系統安全流程、內部控制或實施中存在的弱點。2006年美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發布的《關鍵信息安全術語詞匯表》(NIsT IR 7298)定義漏洞是指威脅源可以攻擊或觸發的信息系統、系統安全流程、 內部控制或實施中的弱點。同年出版的《信息安全字典》中給出的定義,漏洞是系統安全流程、系統設計、實施、內部控制等過程中的弱點,這些弱點可以被攻擊以違反系統安全策略;攻擊或對威脅暴露的可能性特定于給定的平臺。2009年ISO/IEC SC 27發布的國際標準SD6: IT安全術語詞匯表》中給出的定義是,漏洞是一個或多個威脅可以利用的一個或一組資產的弱點;是違反某些環境中安全功能要求的評估對象( TOE)中的弱點;是在信息系統(包括其安全控制)或其環境的設計及實施中的缺陷、弱點或特性。
綜上所述,信息安全漏洞可以這樣理解,從生命周期的角度出發,信息技術、信息產品和信息系統在需求、設計、實現、配置、維護和使用等過程中,有意或無意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一旦被惡意主體所利用,就會造成對信息產品或系統的安全損害,從而影響構建于信息產品或系統之上正常服務的運行,危害信息產品或系統及信息的安全屬性。
有時漏洞也被稱作錯誤( Error)、缺陷(Fault)、弱點(Weakness)、或是故障( Failure)等,這些術語很容易引起混淆。在許多情況下,人們習慣于將錯誤、缺陷、弱點都簡單地稱為漏洞。需要指出的是,嚴格地說,錯誤、缺陷、弱點和故障并不等于漏洞。錯誤、缺陷和弱點是產生漏洞的條件,漏洞被利用后必然會破壞安全屬性,但不一定能引起產品或系統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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