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視點】推行App實名制也須注重信息安全
國家網信辦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8月1日起施行。要求App提供者等不得利用App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并要求App提供者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基于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記錄用戶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同時對有的App隨意調用手機權限、侵犯用戶隱私、發布虛假廣告,甚至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行為出臺相關針對性措施。
移動互聯網應用的高速發展固然給人們帶來了很多便利,與此同時,一些App也淪為違法者發布或傳播詐騙、騷擾、謠言乃至破壞社會秩序信息的幫兇。而“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實名制在尊重使用者個性化網名的基礎上,能夠倒逼其謹言慎行,不信口開河,造謠傳謠。筆者認為,在秉持App實名制的同時,務必強化管理力度,盡最大限度保護使用者的個人信息安全。
但須注意的是,App實名制比電話實名制等更容易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如只要三大運營商能夠盡到管理職責,基本上可以有效防止造成個人信息泄露或被不當使用。據《現代快報》2015年報道,國內應用市場已有超過400萬個App。如果每一個App都收集用戶個人信息,顯然將使很多個人信息處于“裸奔”狀態。尤其是,當市場效益不好的App下架時,不排除開發者或提供者出賣或非法使用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加上一些App存在未經用戶同意而私自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更是讓這些App成為隨時可能泄露個人信息,侵害用戶權利的定時炸彈。
其實,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了這些現象,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強調實名制時要求App提供者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并經用戶同意,且須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未經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等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為更有效地保護個人信息不被非法收集和使用,有必要進一步提升監管能力,并要求App開發者或提供者履行更高義務。如要求應用商店或平臺盡到把關責任,有效過濾掉不合規定的App,否則應承擔連帶責任;或要求非因基本需求,App不得攜帶有可以讀取通訊錄等功能,征得用戶同意時須使用顯著字體或同時發送告知短信,并預留用戶隨時關閉某項功能的快捷通道。
可以說,App實名制是把雙刃劍,可以使互聯網環境更加健康有序,但一旦個人信息被泄露,將帶來極大危害。唯有提高監管責任,不斷以科技理念和新技術完善管理規定,并明確違規者法律后果,增加違規者成本和被查處概率,方能確保App在法治軌道有序運行。大家享受到科技發展帶來的便利,成為App的使用者,受益者,而非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