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14 分析應用
銀行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共享和使用監管統計信息,為本機構經營決策和風險管理服務,同時通過擴大共享、加強分析、適時披露,促進數據質量提升。
具體標準:
14.1 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對監管統計信息合理分類,對相關業務部門設定合理的用戶權限,充分實現機構內的統計信息共享,擴大應用范圍。
14.2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全面、科學的監管統計信息分析框架,做好監管統計信息的監測、分析和風險預警工作。
附錄
14.3 相關業務部門有效分析使用監管統計信息,為本行合規審慎經營提供決策參考,并以此推動數據質量不斷提高。
14.4銀行應關注報送監管機構的監管統計信息與對外披露的相關信息間的差異,并將其中重大差異主動向監管機構做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