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6 業務制度
銀行建立適應本行業務實際的監管統計業務制度,做好監管統計數據源和統計項目的歸屬管理。
具體標準:
6.1 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其他相關業務部門制定符合本行實際的統計業務制度。
統計業務制度覆蓋所有的監管統計報表和數據要求,并正式發布。
6.2統計業務制度對監管統計的內容、方法和口徑等方面做出統一規定,保證監管統計報表和數據中每一個統計項目的歸屬關系及取數路徑清晰、準確。
6.3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監管要求和管理實際,組織其他相關業務部門持續評價和及時更新統計業務制度。
6.4監管統計歸口管理部門將本行的統計業務制度報監管機構備案,業務制度若有重大調整或變化,及時向監管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