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立數據治理機制,推進數據標準化和質量建設附錄
“十二五”期間,大中型銀行要把數據治理作為重要的制度性建設與基礎性工作,加強組織保障、制度保障與流程保障,有序推進、重點強化;統一數據標準,提高數據質量,深化數據應用,有效支撐銀行業務發展,有效提升銀行管理水平。
第一節 提高認識,建立數據治理體系
充分認識數據在支持經營決策、內部管理與金融服務中的核心價值和戰略意義,切實提高對數據價值和數據治理的認識,大力開展數據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決策、管理、執行”
三層數據治理組織架構,設立由銀行高級管理層負責、有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數據治理決策機構,負責數據治理日常決策,協調跨部門協作。明確職能部門統籌全行數據治理工作,加強對各部門數據治理工作監督考核。要建立數據責任人體系,明確數據定義、錄入、使用部門和信息科技部門工作職責分工,在各主要部門設置數據治理工作崗位。要在全行層面統籌管理數據需求、數據標準規范,加強數據采集與使用過程的規范化、標準化。加強采集源頭的數據質量管理;在分支機構建立相應組織體系,貫徹落實數據治理政策和制度。
建立和完善數據治理制度體系,規范工作流程,理順內部協作關系,建立和完善數據治理決策程序,逐步形成透明高效的決策機制。逐步建立數據治理的評價、考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