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科技治理體系逐步建立,為信息科技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探索信息科技治理模式,確立信息科技戰略定位,提升信息科技服務價值。完善決策體系,明確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信息科技部門以及相關業務部門職責;設立信息科技專業委員會,推進首席信息官制度;優化信息科技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加強內控建設,推進專業化、流程化管理。提高人力資源規劃與管理水平,推進素質能力模型應用和員工職業發展。建立信息科技制度管理體系,推進制度持續性建設。提高成本意識,推進信息科技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