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版)》規定,信息系統集成1企業若想申請二級資質,必須滿足( A )。
A、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不少于18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4名。
B、從事軟件開發與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所占比例不低于60%
C、近三年至少完成1個合同額不少于3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合同額不少于1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不少于300萬元,或所完成合同額不少于5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不少于150萬元。
D、企業可以擁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