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護水平,保障和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公安部等4 部分聯合發布《關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公通字[2004]66號),對等級保護工作的開展提供宏觀指導和約束,明確了等級保護工作的基本內容、工作要求和實施計劃,以及各部門工作職責分工等,關于該文件,下面理解正確的是(A)
A.該文件時一個由部委發布的政策性文件,不屬于法律文件
B.該文件適用于2004年的等級保護工作,其內容不能越蘇到2005年及之后的工作
C.該文件時一個總體性知道文件,規定了所有信息系統都要納入等級保護定級范圍
D.該文件使用范圍為發文的這四個部門,不適用于其他部門和企業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