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輸入格式
說明對初始輸入數據和參量的格式要求,包括語法規則和有關約定,如:
a.長度—一例如字符數/行,字符數/項;
b.格式基準——例如以左面的邊沿為基準;
c.標號——例如標記或標識符;
d.順序——例如各個數據項的次序及位置;
e.標點——例如用來表示行、數據組等的開始或結束而使用的空格、斜線、星號、字符組等。
f.詞匯表——給出允許使用的字符組合的列表,禁止使用*的字符組合的列表等;
g.省略和重復——給出用來表示輸人元素可省略或重復的表示方式;
h.控制——給出用來表示輸入開始或結束的控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