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程能夠正常運行后,項目組即可把流程交由流程所有者審批并發(fā)布,項目即可關閉。項目組需把本項目的工作文檔整理好交由流程管理部備案。
在項目關閉3個月后,流程管理部門應該對該項目的效果進行評估,作為項目激勵的依據(jù)。流程梳理項目的評估標準如表3-5所示。這僅是提供了一個樣板,但貴組織不一定照搬。是否采用以及如何采用,都需要靈活應用,因為這與貴組織流程梳理項目管理的規(guī)范度和管理目的有關。比如知識管理的比重在流程梳理不是非常成熟的情況不宜過高,甚至可以刪除此指標;如果貴組織要引導大家加強流程梳理后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即可提高此評估項的權重。但無論評估項及權重如何調(diào)整,項目的最終產(chǎn)出都應該成為衡量一個流程梳理項目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指標。這對于在組織內(nèi)部宣貫一種目標及價值導向的流程管理非常重要。而且評估標準應該在項目啟動之前就告訴各項目經(jīng)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