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規定動作之外還有惻隱之心?
一個醉漢,臥在廣州街頭,整整12個小時。醫生接120電話來了,發現是醉酒,“沒有問題”,走了;巡警來了,醫生說沒問題,就把他抬到人行道上,也走了。 深夜里有居民經過其身旁,感到驚慌;也有“上網的男子”路過,動了“趁機偷一 把”的念頭。這一切,只有冷冰冰的攝像機記錄下來了,直到這名”4王富濤的男子死亡——這一下,連攝像機也不知道他具體什么時候離開人世的。
如果不出人命,對于一個人潮涌動的大都市來說,這實在是微不足道的一 幕。即便是人已經死了,也沒有引起諸如“××領導高度重視”之類的東西。倒是對到場的醫生和警察有了一些小小的疑問。醫生為什么沒有救他?警察為什么沒有等到他酒醒?
問這兩個問題,的確是人之常情,畢竟是一個生命消失了。不過,醫生和警察也沒有被這兩個問題唬倒。因為他們有的是專業知識和工作規定。醫生說查看時發現王富濤“生命體征在正常范圍之內”,也就是說,科學數據可能證明他們沒有責任;警察也有理由:醫生已經說了“沒問題”,我們能把他挪到人行道上,那已是人道主義了。
由于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難處和行規(正式說法是工作條例或準則),大家對醫生和警察的“官方說法”似乎還真無可奈何。然而用生活常識細想,又覺得有些不對勁。一個人醉死街頭而不是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難道除了他自己,別人就真的干干凈凈、毫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