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樹立數據指標的權威性。數據指標標準納入總部標準化管理平臺,將強化數據指標的標準化管理,通過數據指標的“申請一審核一發布一應用”等標準管理流程,將有效糾正信息系統數據管理“無標可采、個性化盛行”的偏向,有利于提升信息系統實施和運維的質量和效率。
(2)規范企業綜合數據庫建設。企業綜合數據庫的建設,是深化應用不可或缺的基礎。
數據指標標準作為綜合數據庫必須執行的標準,可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島,有利于信息系統的深化集成應用。
(3)支撐系統集成的標準化。以基于標準的企業綜合數據庫為核心進行系統集成,從根本上解決“數出一門、量出一家”的信息化機制。標準化的集成接口,以統一的指標編號,統一的物料屬性、單位粒度、時間粒度和數據層次等數據維度進行數據交換,可有利于提升信息系統數據的真實、可靠。
(4)保證數據口徑的一致性。信息系統采標以后,數據指標數據基于在業務定義、指標代碼、應用規則的三個一致性規范,保證總部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調度與統計之間的數據一致性,可有利于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為推進企業精細化管理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