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 項目驗收與后評估
1.項目竣工驗收
通常在上線投用后,重大項目平穩運行超過6個月,一般項目平穩運行超過3個月,用戶對項目的應用效果和滿意度達到目標要求,即可申請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依據是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體設計、合同,由驗收專家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驗收。
(1)由項目實施單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信息化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一般應附《項目驗收申請表》、《項目竣工結算表》、《項目購置設備一覽表》和用戶綜合評價表及項目工作報告、技術報告、測試大綱、用戶報告、效益報告等。
(2)項目竣工驗收必須對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體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內容逐項驗收,主要包括建設目標、實施范圍、優化后的業務流程覆蓋面、系統功能和性能、合同執行情況、經費使用合理性、技術轉移程度、項目文檔、經濟效益和應用效果評估及應用前景等。
(3)由信息化管理部門組織驗收測試組,根據確認的測試大綱對項目進行系統測試,形成測試報告。測試通過后即可組織專家組進行項目驗收。由信息化管理部門、項目審批部門、項目負責部門、用戶單位和有關專家共同組成驗收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⒐を炇找话悴捎脮h驗收方式。
(4)需要復議的項目、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應根據驗收專家組意見,對項目進行整改,完善驗收文檔,在規定時間內再次提出驗收申請,由信息化管理部門重新組織項目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