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及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信資[2004]018號)和《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 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信計資[2006]012號)以及《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申報的補充通知》(工信計資 [2009]10號)的要求,現就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申報有關具體事項說明如下:
一、高級項目經理的申報由所屬單位統一組織,不接收個人申報。
二、組織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人員填寫《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申報表》和《省市主管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匯總表(模板)V4.0》,并準備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表一份。
2.相關附件一份,其中包括下列復印件:
①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② 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③ 職稱證書(如有);
④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⑤ 申報表中表一填寫的其他個人資質證書;
⑥ 申報表中表二填寫的所有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的合同;
⑦ 若合同或驗收報告中沒有明確項目經理或主要負責人,則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⑧ 本企業為所申報人員當月或上月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3.電子文檔一份(以光盤介質提供),包括申報表、匯總表、申報人電子版照片。
4.申報人近期一寸照片1張。
5.每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并在首頁上注明單位、姓名、材料目錄清單。附件按上述第2條中(1)~(8)的順序,與申報表裝訂在一起。
6.每個單位將本單位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人員情況匯總填寫,并提交匯總表。
四、申報時間:申報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附件:高級項目經理所需條件
一、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必須先取得項目經理資質。
二、取得項目經理資質滿三年,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相關條件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信部規[2002]382號)規定執行: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或在有效期內的高級項目經理考試(培訓)合格證
[根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信計資[2007]8號)文件精神,部資質辦組織的高級項目經理培訓已 經停辦,如果相關人員沒有高級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書,須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信息系統項目管理 師);
2、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或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3、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近3年管理過的系統集成項目未發生過責任事故,其中驗收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至少有1項合同額在1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軟件費用不低于30%的系統集成項目;
(2)、系統集成項目總額3000萬以上,其中至少2項合同額在500萬以上、軟件費用不低于30%的系統集成項目。
三、取得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資格名稱為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提前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
(一)獲得國家認可的IT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獲得國家認可的IT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后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于4年以上;
(三)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于4年;
(四)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于5年;
(五)IT或相關理工類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不少于6年。
四、提前申報高級項目經理資質的,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近三年在系統集成項目管理方面的業績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未發生過責任事故;
(二)驗收完成的獨立負責的項目及非獨立負責的項目中所獨立負責的子項目總值在3000萬元以上;
其中使用子項目申報資質的,所屬非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總值在3000萬元以上,申報資質所用子項目(或子系統)項目金額在300萬元以上;
2、 項目合同劃分了子項目(或子系統),申報資質所用子項目(或子系統)項目金額及負責人明確。
(三)驗收完成的項目中至少1項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在1200萬元以上、軟件費用占項目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60萬元),或至少2項獨立負責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在500萬元以上、軟件費用占項目總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