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的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到期后需參加繼續教育。
接受繼續教育的目的是保持和提高資格證書持有者相應的技術水平。原則上,持證者可以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選擇繼續教育的方式,在規定的培訓機構中自行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在規定的課程中自行選擇合適的培訓課程,完成所需學時數的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方式包括:在崗學習、半脫產學習、脫產學習、網上進行遠程學習等。
在崗學習包括結合本單位工作撰寫論文(報告)、參加學術會議做學術報告,根據實際水平經過當地證書登記機構的評審折算成一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數。 在學校學習的IT相關課程、參加全國信息技術水平考試合格、參加當地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安排的學術講座、培訓課程、參加指定的網上培訓等,都屬于繼續教育, 都可以由當地證書登記機構折算成一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數。
每次接受的繼續教育情況都將在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中心印制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繼續教育證書》中得到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