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意見的公告,該修訂稿第二章第六條的第(三)點指出:具有高級職稱,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 社會保險;具有中級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也就說,取得高級職稱,年齡在55周歲及以下,同時在廣州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獲得入戶資格。較原來的落戶政策對年齡放寬了不少。
(圖片來源:《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pdf)
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意見的公告請查看鏈接:http://fgw.gz.gov.cn/hdjlpt/yjzj/answer/mobile/40440?sid_for_share=99125_3#/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