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軟考最后沖刺階段,各位考生除了知識點的鞏固練習以外,一些其他事項也一定要注意啊,那么下面幫大家總結一下吧!
一、證件一定要帶齊
考生必須憑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證件原件入場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明、外籍人員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準考證正反面不得有任何其他標記。
所以大家考前一定要檢查好自己是否帶齊了所需證件,以免影響正常考試!
01、各地準考證打印時間
北京:11月5日至11月8日
天津:11月5日9:00后
河北:11月4日起
山西:11月4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下午14:00
內蒙古:11月4日至11月9日
吉林:11月4日起
遼寧:11月4日9:00至11月9日9:00
大連:考前一周內
黑龍江:11月5日至11月7
上海:11月6日10:00至11月8日16:00
江蘇: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4:00
浙江: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寧波: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安徽:11月5日16:00后
福建:11月4日至10日
江西: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8:30
山東:11月5日9:00
河南:考前一周內
湖北: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湖南:11月4日9:00至9日9:00
廣東:11月5日9:00至11月8日17:00
廣西: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4:05
海南:11月4日至11月12日
重慶: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9:05
四川:11月4日至11月8日
貴州:11月4日開始
云南:11月4日開始
西藏:考前一周內
陜西: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
甘肅: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
青海:11月5日9:00至11月8日24:00
寧夏: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4:00
新疆:考前一周內
兵團:考前一周內
02、準考證打印注意事項
準考證必須使用A4紙打印,可以黑白或彩色打印,確保打印在準考證上的所有信息清晰準確,并請仔細閱讀《考場規則》。
如果準考證打印成兩頁,可以嘗試調整邊距或縮放以打印在一張紙上,或保存為PDF格式再打印。建議多打印幾份,同時保存電子版備份,以備不時之需。
建議考生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打印準考證,避免網絡擁堵。
二、準備好考試用品
軟考考場可攜帶用品:軟考只能攜帶黑色簽字,草稿紙一般考試時監考老師會分發。
軟考考場不可攜帶用品:任何電子設備、儲存設備、學習工具,例如手機、智能手環、智能手表、U盤、計算器、書籍、參考資料、草稿紙、有其他標記的準考證等。
三、預留一定時間
建議大家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提前熟悉考點地址、交通路線,預留充足時間提前一小時到達考點,以免耽誤考試。開考5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四、不要無故棄考
部分科目棄考只能等到明年下半年考試以及部分地區例如遼寧考區在《2024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遼寧地區報考簡章》中明確提出“省信息技術教育中心建立考試數據庫,對缺考(缺考1科即視為缺考)的考生取消下一次(每半年視為一次)在遼寧省內(大連除外)報考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資格。”總體而考生如果能夠參加軟考就盡量不要棄考,相信一定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五、仔細閱讀考場規則
一、考前40分鐘,應試人員應到達準考證上所指定的考點,憑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明、外籍人員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下同)原件進入本資格考試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如實在“考場簽到表”上簽到,經監考人員同意后進入考場,應試人員必須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以備核對。
二、應試人員不得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不得攜帶書籍、筆記、紙張、計算器、報刊、手機、電子設備及通訊工具等,不得攜帶任何存儲設備。
三、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應根據監考人員的提示錄入應試人員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信息登錄系統,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并點擊“我已閱讀”按鈕后等待進入考試。考試開始后,由考試系統自動進行計時。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四、考試開始5分鐘后,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場。高級資格綜合知識和案例分析2個科目連考,作答總時長240分鐘,綜合知識科目最長作答時長150分鐘,最短作答時長120分鐘,綜合知識科目交卷成功后,選擇不參加案例分析科目考試的可以離開考場,選擇繼續作答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結束前60分鐘可以交卷離場。論文科目考試時長120分鐘,不得提前交卷離場。初、中級資格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連考,作答總時長240分鐘,基礎知識科目考試最長作答時長120分鐘,最短作答時長90分鐘。選擇不參加應用技術科目考試的考生,開考90分鐘后可以交卷,開考120分鐘后方可離場;選擇繼續作答應用技術科目的,考試結束前60分鐘可以交卷離場。
五、應試人員須按照考試系統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不得關閉電源或作出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
六、應試人員須在考場內保持安靜,獨立進行作答,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遇到無法登錄、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可舉手詢問,不得自行處置。
七、提前交卷的應試人員須舉手示意,由監考人員確認答卷提交正常方可離開考場。考試時間結束后,應試人員作答系統自動交卷。應試人員須確認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離開考場;如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系監考人員。
八、應試人員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九、應試人員若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交卷,將不能正確記錄相關信息,后果由應試人員自己承擔。
十、應試人員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一、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者,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