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設立專門的大數據實驗室或創新實驗室
我國銀行業將借鑒美國銀行的經驗,設立創新實驗室或大數據實驗室,實驗室應包括業務、管理、科技、統計等各方面的人才。實驗室統一負責大數據方案的制定、實驗和推廣。
在推行大數據方案前,實驗室應先進行實驗,實驗完成后,要對項目的風險和收益做出有大數據證據支持的評價。不要以非大數據的思維方式進行大數據方案推廣。
互聯網、物聯網、即時通信工具、社交網絡等的興起和普及,特別是大數據技術的應用,正深刻改變著當前的金融生態和金融格局。從國外的Wonga、Lending Stream、ZestCash、Klarna、Pawn Go到國內的阿里金融、百度金融,一股“銀行如果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的颶風席卷全球。2012年1月,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大數據,大影響:
國際發展的新可能》的報告宣稱,大數據已成為與貨幣和黃金一樣的一種新的經濟資產類別。2012年3月29日,美國總統辦事室( EOP)公布了《大數據研究和發展計劃》,把大數據研發應用從商業行為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在這種新形勢下,商業銀行何去何從,如何“應勢而變”,怎么以未來5 -10年為界限從戰略高度研究應用大數據,已成為當前的迫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