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傳輸工具負責傳輸數據文件和核對文件。蘿工具可以復用原先非集中式點對點 傳輸網絡中的傳輸工具,只需要將發送方或接收方調整為集中式數據交換系統應用所屬的服務器。此外,“源應用”或“集中式數據交換系統應用所屬的服務器”宜在應用層面實現“發送成功數據文件后,才發送核對文件”的機制。某些情況下,傳輸工具也可以是分布式文件系統或共享文件系統的客戶端軟件,它們負責提供遠程接口,供提供方和接收方應用系統直接把數據交換存儲當成本地盤進行文件讀寫,實現高效傳輸。但是,該場景一般不宜過多,應有針對性地選擇交換時效性要求高、傳輸數據規模大、技術上符合要求(若與“數據交換系統應用”距離較近,則屬于同一個網段內)的應用使用。事實上,每個應用可以同時包括文件系統客戶端和傳輸工具兩種模式,以滿足不同的需求,如圖10-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