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強信息監管
近年來,云服務提供商的基礎設施逐步呈現資源全球化、規模擴大化、訪問透明化的特點。信息訪問的透明化給信息監管帶來了很大難題。在云計算環境下中,計算、存儲和網絡等資源是按需分配、可動態擴展的。云計算用戶利用這些資源來發布信息或運營服務,信息與載體資源之間的結合關系是動態變化的,即由云計算平臺自動調度資源來提供最高效率的服務,從而增加了有害信息定位和過濾封堵的難度。例如,Amazon EC2提供的彈性lP( elastic IP)機制,可以支持公網IP地址、域名與云節點的動態綁定,使得有害內容比翻墻軟件等工具更容易繞過國家信息關防系統。
同時,云計算平臺作為提供協作的服務平臺,其允許用戶任意上傳文件,并且可控制與他人共享文件,為信息的傳播提供了一個開放自由的空間,這也意味著共享的服務平臺極有可能成為國家與企業商業機密泄漏的新渠道。境外云計算服務節點通常提供共享訪問的SSL加密通道,除證書發行商名字、IP、端口外無法檢測任何內容,使得大量有害信息散布在其中,并且能夠穿透現有的國家信息關防系統。
因此,我國應提升國家信息關防系統的性能,并通過法律手段加強對信息的監管力度。